当前位置: 中国人民大学在职研究生 > 教育资讯
中国人民大学法律史在职课程研修班的研究方向
发表时间:2013-08-26 10:06:31/span>
法律史专业是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热招的专业之一,该专业主要有五个研究方向,分别是中国法制史、外国法制史、中国法律思想史、比较法律文化、台湾法。下面为大家介绍,中国人民大学在职课程培训班法律史专业。
法律史学是法学领域中的一个重要基础学科,具有历史学和法学双重的要求和难度。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法律史教研室是新中国建立的第一个法律史教学研究机构,从1950年成立,本学科对于全国法律史学科体系的形成、学术发展作出了突出的贡献。
研究内容:
中国法制史,主要是研究中国传统法律制度的内容、形式、本质、特点及其发展规律的科学。
外国法制史,主要是研究世界上不同类型的,具有代表性的法律制度的内容、形式、本质、特点及其发展规律的科学。
比较法律文化,主要是研究古今中外各种法律文化的内容、形式、特征、及其发展规律的科学。
中国法律思想史,主要是研究中国历史上各个学派及代表人物的法律理论和主张,并为现实法律提供借鉴和解释的一门学科。
培养目标:
中国人民大学在职课程培训班法律史专业旨在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具有坚实广博的中外法律史理论基础与系统深入的专业知识,具有独立从事法学研究、教学和法律实务能力的专门人才。
通过上述的介绍,大家对中国人民大学在职课程培训班法律史专业更加了解了吧!更多信息尽在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在职课程培训班网。